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高速公G6911和G4213线陕西境安康至平利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16521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5〕1078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财审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高速公G6911和G4213线陕西境安康至平利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6-02-17 |
省交通集团:
现将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高速公路G6911和G4213线陕西境安康至平利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》(陕政函〔2015〕245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,并就有关收费运营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,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正式联网通车后,应同步开通国家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,完善绿色通道标志、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,确保“绿色通道”畅通。
二、严格执行《陕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制度》,自觉维护联网收费管理(经营)单位的合法权益,确保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三、加强管理,及时向社会公告路况信息,设置清晰、明显、规范的指路标志,文明优质服务,确保高速公路畅通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5年1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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